羊城晚報訊 記者何偉傑報道:被認為是解決廣州“水浸街”又一利器的《廣州市建設項目雨水徑流控制辦法》將於今年11月1日起實施。記者近日從廣州市水務局瞭解到,為便於各單位理解和執行《辦法》,廣州市水務局組織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草擬了規範性文件《廣州市建設項目雨水徑流控制指引》的征求意見稿,進一步明確,新建建築宜採用花園式屋頂綠化。
  作為華南地區降雨量最高的城市之一,廣州因城市地表不透水面積增加等原因而導致“水浸街”事件頻發。為了從源頭上控制雨水徑流,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於今年7月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建設項目雨水徑流控制辦法》。記者近日從廣州市水務局瞭解到,該辦法將於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,並由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草擬了規範性文件《廣州市建設項目雨水徑流控制指引》的征求意見稿。
  《指引》規定,新建建設工程硬化面積達10000m2以上的項目,除城鎮公共道路外,應當設置不小於500立方米的雨水調蓄設施,併在12小時內將所蓄的水排到最低水位。此外,《指引》還對屋頂綠化提出進一步的規範:新建建築宜採用花園式屋頂綠化,原有建築活荷載大於等於3.0kN/m2,需進行花園式屋頂綠化時,應進行荷載評估,根據實際的荷載進行相應的設計;建築活荷載大於2.0 kN/m2,可進行簡單式屋頂綠化。屋頂綠化宜與建築物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和同步竣工驗收,應明確養護管理責任人。
  何偉傑  (原標題:廣州水浸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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